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组委会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2023年6月30日前在籍的我院全日制在校的毕业班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二、推荐标准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奉献祖国、奉献人民。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
三、推荐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可推荐1名毕业生和1名非毕业生参加校级联评(其中,我院非毕业生拟推荐校级“十佳大学生”获得者东洋洋同学参加校级联评),毕业生由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评选出一人推荐到校级联评。
2、学校推荐:学校有关部门组织联评,确定2名对象参加第八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
四、材料上报
上报时间:4月21日上午11点前
上报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
2.事迹材料(3000 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
3.照片2张(1张2寸蓝底免冠标准照;1张大小1M以上生活照);
4.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
上报邮箱:719309380@qq.com
联系人:武老师 86689303
附件1: 第八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申报表.doc
附件2:第八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推荐人汇总表(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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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9日